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企业从事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就需要申请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简称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申请必要性
经营范围
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申请基本条件
-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产品服务分类及介绍
申请流程
企业必备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
-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 3)公司章程。
-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 5)社保证明。
-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 7)域名注册证书。
- 注:因办理地区不同,办理和申请资料也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客服。